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

2016/5/24海關總署辦公廳通令轄下頜直屬海關暫緩實施下列項目:
1. 过渡期内,在试点城市继续按新政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,即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,暂不执行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中关于化妆品等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、注册或备案要求;
2. 过渡期内,直购模式暂不执行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中关于化妆品等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、注册或备案要求;
3. 监管方案规定新的监管要求过渡期为1年,截止期为2017511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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